关于《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
理赔垫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管好用好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补助资金,发挥补助资金对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作用,切实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那坡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理赔垫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
通讯地址:那坡县城厢镇沙街17号(原工商局4楼)
邮 编:533900
联系电话:0776-6802566 邮箱:npylbzj@163.com
关于《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
理赔垫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管好用好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补助资金,发挥补助资金对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作用,切实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那坡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那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理赔垫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办规〔2019〕2号)(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
通讯地址:那坡县城厢镇沙街17号(原工商局4楼)
邮 编:533900
联系电话:0776-6802566
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
理赔垫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切实解决大病患者因病致贫返贫和贫困患者大病保险及时得到理赔的问题,县人民政府专项设立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为保障资金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大病救助资金适用对象为那坡县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未脱贫人口、两年继续扶持期内脱贫人口)和非建档立卡人口】。
第二条 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制度,有效减轻患重特大疾病人口的医疗费用负担;资金实行全县统筹、专账管理、规范运作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患病人口、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第三条 坚持政府主导,精准扶贫,公开、公平、公正、救急救难的原则。
第四条 资金筹措保障,首期筹款数额为350万元,为深圳市龙岗区慈善会捐赠,由东西部协作深圳市龙岗区派驻我县工作队筹措慈善资金作为基金,在那坡县医疗保障局设立大病救助资金理赔垫付资金专户,实行专人专项管理。
第五条 大病救助理赔垫付资金使用对象因患大病到上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可申请使用大病救助理赔垫付资金,经审核同意后,由经办机构与治疗机构协商,经办机构按一定的比例资金预拨给治疗机构,待患者出院后,拿相关的住院材料到县“一门式”服务工作站审核报销,由县“一门式”服务工作站将预拨给医疗机构的理赔垫付资金拨回经办机构,循环使用。大病救助理赔垫付资金按以下政策进行救助:对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含),非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超过8万元(含)并因病住院可能返贫的才能申请救助,医疗费用负担重的疾病,贫困人口按医疗总费用的75%进行垫付,非贫困人口的按医疗总费用的40%进行垫付。同时,给予大病救助理赔垫付资助金额每年控制在10万元之内(含10万元)。
第六条 大病救助资金使用对象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民政救助、兜底补助等综合补偿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付资金超出1万元(含1万元)的给予超出资金15%的救助;非贫困人口自付资金超出5万元的给予超出资金15%的救助。同时,给予大病救助资助金额每年控制在2万元之内(含2万元)。
第七条 获得大病救助理赔垫付资金的对象,出院后要拿各种资料到“一门式”服务工作站办理报销,报销所得的经费,由“一门式”服务工作站扣出大病救助理赔垫付金后,将剩余部分转给患者个人。扣除部分转大病管理基金专户循环使用。获得大病保险理赔垫付金的对象,由“一门式”服务工作站代办理赔,理赔垫付资金转入县大病救助资金专户循环使用。
第八条 此项慈善资金垫付适用于本县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详见附件3),本县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建档立卡和非贫困人口贫困人口住院进行“一门式”结算。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的不予同意救助申请:1.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吸毒,有责任方的意外伤害事故、整形整容就医的;2.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医的;3.因违规等原因停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4.在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急救、抢救除外)费用;5、未经基层医疗机构同意转诊的(在外地打工就地就医除外)。
第十条 成立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管理大病救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下设县爱心救助办公室,人员由县医疗保障局调剂使用,负责管理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理赔垫付资金管理台账,对大病救助资金理赔垫付资金救助对象做到一人一档,一次一案,材料齐全,数据真实。
第十二条 健全公示制度,及时公开开展的救助活动和资金的使用。
第十三条 定期召开大病救助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救助程序。申请人或直系亲属向县爱心救助办公室提交救助申请,填写《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申请表》。申请人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贫困人口的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五条 县爱心救助办公室对救助对象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县医疗保障班子同意后,由县爱心救助办公室负责与治疗机构对接,按相应比例确定救助金额,落实救助资金预拨付问题。
第十六条 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救助实行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的工作动机制,确保大病救助资金惠及更多的患病群众。县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加强对资金申请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好本辖区救助对象的调查核实和公示工作,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可靠,发挥资金作用。做好大病救助资金使用对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工作,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七条 贫困人口患大病住院费用基数较大,报销90%后,自付资金仍然有较大生活困难的贫困户,可以向县爱心救助办公室申请救助资金,视贫困户家庭情况并报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同意给予适当救助,确保患大病贫困人口不因患病造成更深层次贫困。
第十八条 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把健康扶贫大病救助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实施大病救助资金在救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县财政、民政、医保、卫健等部门把大病扶贫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每一个环节工作都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九条 注重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实施大病救助资金救助的目的、意义,充分利用宣传单、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渠道进行宣传。使大病救助资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资金使用率。
第二十条 强化监督检查。成立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根据有关规定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大病救助资金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那坡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爱心救助资金领导小组
2.那坡县健康扶贫理赔垫付资金申请表
3.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申请表
4.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爱心救助资金垫付定点机构
附件1
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爱心救助资金
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子源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 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丽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华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保泽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农丰源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农惠波 县扶贫办主任
黄新学 县财政局局长
蒙 华 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黄保泽同志兼任。
附件2 | |||||||||||
那坡县健康扶贫理赔垫付资金申请表 |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救助对象属性 | 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 □非建档立卡人口 | ||||||||||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1.是 2.否 | 医疗保险证号 | |||||||||
医院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账号 | ||||||||||
疾病名称 | |||||||||||
诊疗机构审核意见 | 患者_________,因患___________疾病,于____年___月___日到本院住院治疗,因病情需要治疗费用较大,大概需要_ 万元治疗费用,因家庭困难,建议向那坡县医疗保障局申请大病救助理赔垫付资金,望贵局给予审批办理。 ( 医院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医疗保障局爱心救助股审核意见 | |||||||||||
县医疗保障局 |
附件3 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资金申请表 |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年龄 | 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救助对象属性 | 1.□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 □非建档立卡人口 | ||||||||||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1.是 2.否 | 医疗保险证号 | |||||||||
患者开户银行名称 | 开户账号 | ||||||||||
疾病名称 | |||||||||||
申请理由 | |||||||||||
县医疗保障局爱心救助股审核意见 | |||||||||||
县医疗保障局 |
附件4
那坡县健康扶贫大病救助理赔垫付资金
定点医疗机构
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
百色市人民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含该大学所有三甲附属医院)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含该大学所有三甲附属医院)
广西骨伤医院